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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瘋了﹖全滬尾都知來金那條腿是怎麼壞的,你敢娶她的女兒入門?你不顧吳家的門風了?那一家是信基督教的,沒祖沒宗又不拜祖先,莫非我死了,你也不拜我?你幾歲了?她才幾歲?你還嫌兒子不夠嗎?」

   

「只要她入門,我就不准她再信教。」

   

「三個妻後還不夠?要幾個才夠?」吳母的老臉顯出怒意。「正當的女兒哪裡像她﹖整日露頭露臉,還和外國男人在一個屋簷下不三不四,這事我絕對不容。咱從前對來金好,是可憐來金的遭遇,是咱吳家寬厚的德行。要娶她女兒的事可不一樣,這事關咱吳家的名聲,你昏頭了?」

   

吳芳雨就跪下了。

   

「求阿娘成全,不過娶她做妾而已。她入洋行是替一家討生活,她若進了吳家,我怎會再讓她隨便出門呢﹖而且──。」他還沒說完,吳母就打斷他。

   

「就算你爹還在,他也不會同意這門親。雖然只是妾,也要傳宗接代,讓吳家的後代沾上來金那可恥的事,莫非讓全滬尾人看輕﹖不容就是不容,跪上三年也一樣,除非我死!」

   

吳芳雨還要說下去,吳母已經走出佛堂。

 

來金的出身在淡水早就不是秘密。只緣漢人素有養女招弟的習俗,養家因為無子,來金正是養家在街頭撿來的棄嬰。就這麼奇怪,養家抱回來金的次年,果然就得子了。老一輩的淡水人還記得她十歲那年,死抱褲襠被她養父追出大門那一幕。

 

那天養母揹著親生兒子在田裡作山,家裡只剩來金和養父,鄰人聽見養家屋裡傳來一陣不尋常的鍋碗碰撞聲的時候,還以為是養父在摔鍋砸碗,細聽之下,彷彿又摻雜來金的哭喊聲,鄰人正要探頭去管閒事,就聽見養父一聲天地俱動的嘶叫,接著就看見來金拉住褲襠狂奔而出,養父抓著胳臂粗的木條追打她。來金沒命地跑,嘴裡只喊爹喊娘快來救她。但來金跑不過壯年的養父,養父撲了過去,抓住她的髮辮揮棍就打。

 

「敢踢老子?以為我白白養妳?給妳吃的米糧可以飼幾窩豬!」

 

鄰人一時看呆了,以為來金是忤逆養父討打,直到看見養父打得離譜,鄰人才撲過來奪棍。養父被拉開,鄰人才見看來金褲底沾了一灘血,一隻腳不知幾時已被打斷了。

 

夭壽短命,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欺負來金不是親生的,竟然凌辱自己的養女,真是豬狗畜牲哦,幾個力壯的鄰居當場將養父捶了個半死,事後又揚言告官,非讓官府大牢的絞具剁斷那夭壽畜牲的穢處不可。消息東傳西傳,養父無顏見人,不久便吊死在竹林裡,養母也帶了親生兒子悄悄離開了淡水。

 

年方十歲又折了一條腿的來金隨後被淡水聞人──也就是吳芳雨的父親──吳老爺子收留,在吳家廚房幫忙做點炊事。吳老爺子請人替她醫腳,腳骨接好了,來金走起路來卻跛了。來金十七歲那年,蘇有泉他阿娘急著抱孫,卻因家貧謀不到親,託著吳家傭人的牽線,蘇家也顧不得來金當年往事,蘇有泉便與來金成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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