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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和前第一夫人吳淑珍今日雙雙被地方法院判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兩人併科罰金共達五億。這個判決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只反映泛藍政權的權力囂張,也樹下媒體公審的惡例。 

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的首長特別費獲判無罪,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也應該比照辦理。如果馬是無罪,明顯法官認為這是過去遺留的慣例,首長特別費和元首的國務機要費在性質上並無不同,不要硬拗。法律只能有一套標準,不能有雙重標準。 

扁珍的刑責出在「政治索賄」和「洗錢」的指控。如果這一部份為真,我們至今看不到任何專業的法律見解,卻只讀到法官滿紙政治作文,讓人質疑這究竟是個法律訴訟,或是政治判決? 

扁案發生以來,就一直發生媒體辦案的現象,電視名嘴每天爆料,泛媒體媒每天製造假民意對前第一家庭進行公審,媒體即法庭。 

沒有人說扁珍無辜,更沒有人認為扁珍無罪,就算兩人在「索賄」與「洗錢」的指控上証據確鑿,也不致於可恨到必須終身監禁。 

政治不是報復,如今泛藍政媒報復的手段如此兇殘,小心另一波政治危機的來臨。 

台灣的選舉向來不是取決於那些政治意見很強烈的鐵桿支持者,而是那些政治態度溫和的選民,也就是中間那一塊。如果連平常不太表態的選民都對本案表示憤怒,一場政治的暴風雨恐怕即將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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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賽克女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